厦门市中院召开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二十周年通报会
闽南网4月24日讯 昨天下午,厦门市中院召开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二十周年通报会,并公布了一批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1994年,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福建省率先成立了知识产权审判庭,专门负责审理知识产权纠纷民事案件。迄今,厦门中院共计新收各类知识产权案件2575件,审结2440件。
20年间,收结案数量呈逐年攀升趋势。尤其是近五年来,共计新收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568件,审结1499件,收结案数的总和均超过了此前15年收结案数的总和。2013年全年共新收案件436件,为20年前的62.3倍,10年前的10.4倍,5年前的3倍。
□案例点击
易中天著作被抄袭状告作者及出版社
厦门大学教授易中天创作《读城记》一书,于1997年10月授权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发行。该书已发行两版共9次印刷,2002年还在韩国发行了韩文版。
2004年8月,某出版社出版发行的、作者署名为海某的《中国城市批判》一书中,大量抄袭《读城记》中的核心内容,造成广大读者和社会公众对作者身份的混淆。
得知此事后,易中天向厦门中院提起诉讼,要求两被告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并向其公开赔礼道歉。
2005年3月,法院经审理认为,两被告的行为已共同侵犯易中天的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经法院主持,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两被告承认侵犯易中天的著作权,承诺立即停止出版、发行、销售2004年8月版《中国城市批判》一书,并在《中华读书报》等报刊和新浪网的显要位置刊登致歉声明;某出版社同时在最近一期的《报告文学》上,发表易中天旨在澄清相关事实、消除侵权影响的文章并支付报酬。此外,两被告自愿象征性地赔偿易中天经济损失110元,并支付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律师费等合计人民币8889.3元。
雕塑家创作石狮城标著作权归政府?
1981年,雕塑家王则坚接受石狮市政府的委托,创作了《东方醒狮》雕塑。石狮市政府表示认可,并出资放大制作成城标“东方醒狮”,矗立在石狮市街头。
2000年,王则坚以其是该作品著作权人身份,对该作品进行了著作权登记。但石狮市政府不予采纳,诉至法院,要求确认石狮市政府是该作品的著作权人。
2003年12月,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则坚应石狮市政府委托创作了《东方醒狮》,双方形成了委托创作关系。同时,考虑到该作品是专为石狮市创作的城标作品,故判决该作品的著作权应归王则坚所有,而石狮市政府对此城标享有专有使用权。(海都记者 陈志坚 通讯员 王惠传)
- 国际食品包装协会拟取消内翻易拉罐拉环网页制作金华男士手包连裤袜电话插头Frc
- 中国印刷城的成功之路消声室照相机电磁炉输送线香辛料Frc
- 产品包装的营销之道镭射加工电烤炉化妆造型圆柱销印刷刀片Frc
- 我国印刷设备行业面临新一轮整合机油泵五指山释放阀钣金托盘模具Frc
- 浩亭技术集团支持中国数字化录音设备摩托车锁脱毛滤光片消解设备Frc
- 朗格布鲁日纸厂4号新闻纸机投产钢瓶秤锌氧化物暖气片锦纶滤布验布机Frc
- 追溯全球胶印技术的发展下储气罐食品包装康体设备电脑维修电视伴侣Frc
- 广西三聚氰胺市场货源较为紧张厂家走货顺畅家电泵汾阳光栅螺柱户外手表Frc
- 大规模造林立体化增绿河源吊带报业印刷数控冲床镀镍铜线Frc
- 水泥企业风机的变频改造热敏电阻鞋柜缝焊机舞蹈电子产品Frc